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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津质量技术监督局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
作者:admin 日期:2014-02-24 浏览
根据工作需要,拟面向社会择优聘用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    
一、岗位及条件
    
聘用管理工作人员1名,具体条件为:
    (一)质量、技术类管理或行政管理等专业,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,大专及以上学历;在新津县城有固定住所,年龄35岁以下,性别不限。
    (二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、爱岗敬业、勇于奉献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诚信正直,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。
   (三)身体健康,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,能熟练应用自动化办公系统,有机动车驾驶证人员优先。
 
 (四)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,思维敏捷,能吃苦耐劳,态度端正,责任心强。
 
  二、待遇
   
应聘人员经试用(试用期3个月)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,试用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
    (一)工资标准:2000元/月,实行年终绩效考核,对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奖励。
    (二)社保缴纳: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和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并缴纳单位缴费部分,个人缴费部分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。
   
三、报名方式
   
采用现场报名,请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、毕业证(学位证)原件及复印件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。
报名地点:新津县五津东路220号县质监局办公室。
    联系人:徐慧明
    联系电话:028-82522313
    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4年3月10日
 

成都市新津质量技术监督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2月19日